你好:
对人对社会有益的学问,都是第一。《金刚经》上:“如来说:一切法皆是佛法。”经中又说,“法法平等,无有高下!”每一种知识学问,都有她的价值和作用。就像每一种药品,都有它的作用,不能有好坏贵贱之分。
一切法,都是因缘和合而产生,因缘离散而消灭,法本无自性实体,佛经中称“无实”。但是,诸法体同,“如一真实”,所以,一切法“无虚”。修行人修行到一定的程度,则如《金刚经》所说,“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”。前“法”指究竟真理,后“法”指一般真理。究竟的真理都不执著分别了、都舍去了,何况那些一般真理呢?
又,所谓“法如筏喻者”。法,又好比竹筏,登岸弃舟是也。众生迷时要依靠法,悟了则不需要。执着于法,则不能解脱。渡河要依靠竹筏,渡过了河到岸了,必须舍弃竹筏才能登岸。到岸了还执着竹筏,必然无法上岸。
《金刚经》上又说:“一切贤圣,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。”圣贤为了教化不同层次的众生,因而示现不同身份,演说深浅不同的教法。这些道理有高有低有种种不同,但是,都是从真实法中演绎出来的。
世出世法,此法彼法,彼法此法,有异有同。佛法因为“包容一切法,超越一切法”,而成为圆满究竟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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